居住品質的提升,是一般人的理想與目標。政府為避免納稅義務人因為被課了土地增值稅,造成賣房子所得的錢不夠買新房子,特別規定重購自用住宅用地可以申請退回賣出舊屋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貼補買新房子土地總額價款的差價。有換屋計畫的人,可以規劃重購退稅,為自己增加一筆換屋基金。
申請重購退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新購土地的「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之餘額
2.新舊房地買賣(先買後賣、先賣後買皆可)須在2年內完成
3.買與賣之土地均為同一人所有
4.買與賣之土地上都有房屋,且該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
5.舊房地出售前一年內及新房地購入後皆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且皆沒有出租或營業情形等
經申辦核准重購退稅之土地,購入後5年內,都必須作自用住宅使用,且有戶籍登記,不能改變用途、出租他人或遷出戶籍,也不可以移轉他人,即使是夫妻之間贈與移轉都是不可以的,否則會被追繳原退還之土地增值稅。
Comments